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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、教育部组织开展“5G+智慧教育”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
发布时间:2021-9-29  文章来源:中国教育报  网络编辑:admin(管理员)  浏览次数:489

为加快推进《5G应用“扬帆”行动计划(2021-2023年)》实施,促进5G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,近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教育部联合开展“5G+智慧教育”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。通过征集并遴选一批利用5G网络的教育信息化最佳实践和解决方案,培育一批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教育教学创新融合的典型应用,树立一批可复制推广、可规模应用的发展标杆。

《通知》指出,依托5G网络超高速、低时延、大连接、高可靠等特性,综合运用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虚拟仿真等信息技术,围绕“教、考、评、校、管”等教育领域重点环节,鼓励各地、各校、各单位开展各类“5G+智慧教育”应用创新,探索典型应用场景,推动相关技术、产品、方案等加快成熟。试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5G+互动教学、5G+智能考试、5G+综合评价、5G+智慧校园、5G+区域教育管理等方向。

《通知》要求,试点申报主体包括各级各类学校、电教馆、信息中心、基础电信及信息技术等各类相关企业、科研院所等,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(中央企业可为省级分公司),具有较高的综合实力。鼓励相关单位以联合体方式申报,牵头单位为1家,参加单位不超过5家,每个申报主体牵头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。申报项目分为单向类项目和融合类项目,单项类项目限选择1个主要试点内容,融合类项目需同时覆盖3个及以上试点内容。

《通知》提出,试点项目要求具备以下条件:一是项目需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,具有明确的建设和应用计划,提出合理预期目标和成果,且两年内能够建设完成项目任务。二是充分利用5G网络或技术,具有明确的5G应用方案,能够通过5G等技术的综合运用解决实际问题。三是项目已开展初步应用,通过试点能扩大应用规模、提升应用效果。四是项目应具备完善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措施,确保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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